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照《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实施现场审查,以下食品经营单位符合食品小经营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发证条件,拟核发《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小经营公示名单2017-23.xlsx
监督电话:0934—8898966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69号
邮编:745000
西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