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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安全生产“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2017-10-19 09:58:51 来源: 作者: 编辑:赵暖星 点击:

区政府办发〔2017〕17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西峰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经2017年8月25日区政府八届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西峰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做好“十三五”期间西峰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西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结合西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近几年,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发展稳定,但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个别从业人员甚至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得到落实。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没有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乡镇街办、部门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虽然目前全区10个乡镇、街办已建立了安监站,但是部分安监人员身兼数职,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安监工作的精力。同时,基层安监机构装备不足兼落后,经费紧缺,很大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安监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个别行业安全监管体制不畅。个别行业在管理上有市属和区属之分,如道路交通运输和建筑施工企业,市属的监管部门可以检查区属的企业,但区属的监管部门不能检查市属的企业,依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市属企业在县区这一级找不到对应的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监管原则难以得到落实,监管体制不畅,工作协调困难。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乡镇街办、监管部门和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意识。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未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发展和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生产在部分企业还没有成为自觉行动。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全区重大危险源数量多、分布广,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彻底有效治理。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政府的综合管理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体制尚不完善,有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安全生产上投入的精力不够。四是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存在组织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导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未形成较强的合力。五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够健全。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较低,未建立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仍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科研投入不足,成果转化率较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较落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不能满足需要,应急管理意识较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较差。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紧紧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主题功能区战略,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等政策机遇和有利条件,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科技支撑、应急救援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三、基本原则

(一)安全发展原则。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分析“十三五”时期全区安全生产以及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理清安全发展思路,在安全发展的前提下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原则。在全面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抓住主要矛盾,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一系列重点对策及控制措施,提升规划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效力。

(三)开拓创新原则。要把创新思维融入安全生产全过程,破除思维定势和体制束缚,坚持与时俱进,根据发展需求,科学测算指标,确定发展目标,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

(四)可操作性原则。规划内容应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发展方针要简明、准确,发展目标要量化,发展任务要明确,保障措施要具体可行。

(五)统筹兼顾原则。确定规划指标、安排规划项目时,既要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又要注重与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四、发展目标

(一)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二)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的思维。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更加注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大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

(四)更加注重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从强化源头治理、综合规划、过程管控、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五)更加注重安全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把安全科技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治本之策和重要支撑,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政府科学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安全产业。

(六)更加注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健全现代社会风险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风险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七)更加注重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大制度供给,推进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五、分类指标

到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目标:

金属非金属矿山: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市平均数以下。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市平均数以下。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市平均数以下。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以下。

火灾(消防):10万人口(按常住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7以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5%以上(年均下降5.6%)。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市平均数以下。

职业危害:工矿商贸10万人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4.0以内。

其他行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年度按零死亡控制。

六、主要任务

(一)防范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监督、技术保障、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和培训体系。建立全区道路交通“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时”规定,完善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评审与工程竣工后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的集中整治,落实防范措施。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线、防护栏、防护墩等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各区域、各部门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乡级道路交通监管机构建设和农村地区交通管理,推进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体化”。

(二)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金属非金属矿山。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准入门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促进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加快采空区、高陡边坡和有害气体等监测监控平台建设,提高预防事故能力,加强日常检测检验,有效防止中毒和窒息、冒顶片帮等事故发生。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推广应用机械通风、HAN阻隔防爆以及防静电危害等实用技术,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2.建筑。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监督管理。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建立建筑企业“黑名单”制度,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建筑施工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专项整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建立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体系,提高安全技能。

3.消防(火灾)。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集中区域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突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能力建设,构建市、区二级救援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建立社区网络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公共区域的消防监控与预警。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消防素质。

(三)实现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1.危险化学品。加强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和评估工作,构建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城区内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的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协调联合,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跨境安全动态监控网络。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建设,2020年危险化学品、化学制药、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2.烟花爆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控制长期零售企业数量,实现规范化经营。严格资质审查工作,严禁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3.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和现役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体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开展压力容器与管道、管道元件、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4.农业机械。规范农机及驾驶员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加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及驾驶员培训工作。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技术改造。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

5.电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加强电力调度的监督管理,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健全电力企业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开展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和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1.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岗位和监督责任体系。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全面推动岗位、专业和企业达标。督促企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管理台帐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实施“样板工厂”“样板站段”“样板学校”“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2020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经营,各类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制订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源头管理,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安全核准制度,建立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安全准入制度。落实项目审批和监管责任。把安全设施设备标志制度拓展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

3.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申报、评估、鉴定筛选和发布制度,定期确定和发布先进适用的安全工艺、技术和准备推广目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优先推广应用安全检测监控、紧急避险、安全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加强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强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实施事故隐患分级监管,执行重大危险源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落实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督促企业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和精细化安全管理等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以采空区探测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为重点,加强采空区综合治理工作。严格企业班组安全培训考核,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突出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2020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五)改善职业健康作业环境

1.加快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职业健康防治工作协调联动和重大职业危害事项通报制度。配备专业设施装备,完善作业场所检测检验手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队伍执法能力。规范职业安全健康检测、评价机构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2.严格危害因素申报和许可工作。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严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2020年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2020年监测率到8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督促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作业环境,配备合格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强化对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严格检查整治制度,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

(六)建设强有力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安全监管及执法机构建设,全面加强执法机构专业人才配备和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基础水平。推动乡镇(街办)安全站建设,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委托执法,并根据实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装备、有执法权限、有交通工具、有劳保服装、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的“七有”标准。加大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50万元,乡镇(街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少于10万元,并随经济总量增长逐年增加。理顺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和程序,提高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水平。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并纳入区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2.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区政府安排专项培训费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工作。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激励机制,稳定安全监管工作队伍。严格执法资格制度,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和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按照统一法制、统一程序、统一行为、统一标识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定期公布发生重特大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区政府安全监管门户网站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政务公开。

(七)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建设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评估分析、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值守管理系统,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动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等机制。建立覆盖全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七、实施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规范标准体系。加快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事故与职业危害预防控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评价与安全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三大职责,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二)实施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乡镇街办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及人员、设施和装备等配备到位。建立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建设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场所动态监控系统,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强化乡镇、街办等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实施“人才强安”工程,通过引进高端人才、开展培训教育等方式,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加强企业领导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提高社会民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行推行制度,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质安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将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目标从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升到城市安全的层面,体现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城市安全评价,以整个城市为评价对象,全面分析城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对公共社会的影响,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以提高城市整体安全水平。通过实施城市安全规划,解除或降低生产经营活动给城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带来的风险,促进城市本质安全目标的实现。继续推进全民参与的“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建设。

(五)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和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动态监控为重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

非煤矿山:按照“统筹兼顾、从严准入、控制总量”的工作思路,对全区非煤矿山分步实施行业整合,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

危险化学品: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重点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连锁。

烟花爆竹: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标准化通过率达到100%。严格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

民用爆破器材:实现集约化、规范化的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经营新格局。健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管体系,通过供、销、使用一条龙服务,实现民用爆破器材流通和使用领域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建筑施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实现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加强建筑工程安措费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活动,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他各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率达到100%。加快建筑行业应急抢险救援体系建设,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特种设备: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动态监管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条件。优化重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确保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检验覆盖率100%。开展特种设备检测规范、检测技术专题研究,重点解决成套装置检修与检验周期协调等问题。制定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形成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消防:编制实施全区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特种消防能力,防止消防救援中产生次生灾害。强化对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道路交通:健全完善区、乡二级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制,开展“平安畅通”活动。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技术评定检测、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培训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强化对道路运输场站、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场所、道路旅客运输、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加大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安全投入力度,完成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的GPS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全区交通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有效率达到100%。

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机监理装备现代化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继续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实施农业机械安全信息化管理,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七)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危害信息数据库,严格实行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申报率和许可证发放率分别达到100%。加强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化工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职业健康监督做到全覆盖。整治粉尘、有毒物质危害严重且不具备防治条件的企业,防治硫化氢、氯气、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建立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监控体系,完善职业健康危害应急救援体系。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攻关。

(八)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推动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等机制。建立覆盖全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规划

政府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要突出安全生产,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政府部门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工会、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四)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研究与财政、信贷等挂钩的推进安全生产的政策。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工伤保险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制定应急救援有偿和保险经济政策,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鼓励和推动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等。同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施、装备和经费,扶持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企业必须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共同投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