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20170402000001 【我要咨询】 【意见反馈】 2017-04-02 IP:124.152*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将2009年度-2011年度继续教育证书丢失,请问采用什么程序补办。
回复时间:2017年04月14日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已停止发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所有新参加继续教育或原证书遗失以及原证书用完的人员,均全部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您若遗失原继续教育证书,请登录“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庆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并填写,经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留存备案。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