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20170418000002 【我要咨询】 【其他】 2017-04-18 IP:221.7.5*
尊敬的领导,我本人以前是低保户,2014年企业退休后主动退保,这期间无住房。在低保户期间申请国家廉租住房,并通过摇号分配到房子,交到甘肃银行9万元,现在房子钱交了三年多,去年分房领钥匙的时候,又说不是低保户没有廉租住房。请问领导,我至今无房子,且在退保期间已经取得廉租住房名额,像我们这类困难群众,请组织给予解决,房子钱交了,至今未退,怎么办
回复时间:2017年05月08日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区廉租住房申报家庭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区城镇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2.家庭无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3平方米(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除外);

3.申请家庭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根据《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您目前已退休的现状,已不符合廉租住房相关政策的保障要求,对于您缴纳的廉租房首付款,我们于2014年初就启动了退出机制,正常情况下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所有手续。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