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名叫祁宗华,男,现年59岁,供销社下岗职工,非农业户口,家中现有妻子、儿子共三口人(农户),现住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帅堡村马城组,
我于1980年参加工作,于2002年因供销社改制而失业回家,当时得到了一次性安装费17500元;至今在城里没有房子、在农村没有承包地、户口几经周折也转不回农村去,养老保险因家庭经济困难至今分文未交,老婆又患有严重的类风湿疾病,行动受阻,需长期就医;儿子市内在建筑工地做零工,时有时无;我在城里为私营企业做一些营业执照的设立、年检、变更、等代办工作的零星业务,取得一点微博的报酬来养家糊口,家中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过的十分紧吧;加之我于2000年度带着我们全组村民的用水渴望牵头参与了“甘肃省西峰市1999年节高标准水灌溉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工程完成后经审计亏空9.7万元至今由我个人背负着,在这十多年里,我曾多次向组织、领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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